亚太商务旅行卡 (APEC) - 仅限马来西亚公民

亚太经济合作组织 (APEC)是于1989年成立的区域经济论坛,旨在促进亚太地区日益紧密的经济联系与合作。APEC商务旅行卡旨为从事APEC相关商业活动的旅客简化签证办理。 目前我们仅接受马来西亚公民的申请

持卡优势:

  1. 豁免签证: 持卡者可在豁免签证情况下前往所有APEC成员国。
  2. APEC专属通道: 持卡者可通过APEC专用通关通道,出入境更快捷与顺畅。
  3. 人脉拓展机会: 促进与区域内的专业人士与商业伙伴额交流合作,推动国际商务、协作与理解。
  4. 节省时间与成本: 因相遇豁免签证的待遇,减少签证申请的等待时间与相关费用。

亚太经济合作组织成员国

  • 澳大利亚
  • 文莱
  • 加拿大
  • 智利
  • 中国
  • 香港
  • 台湾
  • 印尼
  • 日本
  • 韩国
  • 马来西亚
  • 墨西哥
  • 新西兰
  • 巴布亚新几内亚
  • 秘鲁
  • 菲律宾
  • 俄罗斯
  • 新加坡
  • 泰国
  • 越南

申请人 (居住在马来西亚)

  1. APEC申请表
  2. 马来西亚护照复印件 (护照有效期至少3年)
  3. 身份证复印件
  4. 1张护照尺寸照片 (蓝底)
  5. 公司出具的申请函 (确认申请人身份)
    • 姓名、出生日期、身份证号码以及护照信息
    • 在公司担任的职位
    • 申请APEC商务旅行卡的理由说明
    • 申请人的工作职责说明
  6. 相关监管机构的支持函
  7. 如申请人无法亲自办理,须提供公司代表授权书

申请人 (境外居住)

  1. APEC申请表
  2. 马来西亚护照复印件 (护照有效期至少3年)
  3. 身份证复印件
  4. 1张护照尺寸照片 (蓝底)
  5. 公司出具的申请函 (确认申请人身份)
    • 姓名、出生日期、身份证号码以及护照信息
    • 在公司担任的职位
    • 申请APEC商务旅行卡的理由说明
    • 申请人的工作职责说明
  6. 相关监管机构的支持函
  7. 工作准证或永久居民卡复印件
  8. 如申请人无法亲自办理,须提供公司代表授权书

常见问题

  • 19个完全参与成员: 澳大利亚、文莱 、 智利、中国、香港、印尼、日本、韩国、马来西亚、墨西哥、新西兰、巴布亚新几内亚、秘鲁、菲律宾、俄罗斯、新加坡、台湾、泰国、越南。
  • 2个过渡成员: 加拿大、美国。
  • 完全参与成员:持卡人如已获得该成员国预审通过,前往该地无需另行申请签证或入境许可。 
  • 过渡成员: 持卡人必须按照该国家的要求出示签证、旅行或其他入境文件。 
  • 共同点: 两类成员都提供机场APEC快速通关通道。
  • 通过参与机场的APEC快速通道实现快捷出入境。 
  • 对已预审核通过的APEC成员国可进行多次、短期入境,且无需另行申请签证即可前往完全参与成员国。
  • 前往完全参与成员国: 若已获该成员国的预审,通过时无需另行申请签证。
  • 前往过渡成员国: 须按照要求出示护照及签证、旅行或其他入境文件。
  • 免签范围仅限卡背上已列明并预审通过的成员国;如未被预审批,则是按照规定提供护照、签证和其他入境文件。 
  • 持卡人仍能在未得到预审批的成员国使用APEC专用通关通道。
各成员国有各自的标准。一般而言,申请人需为商务人士,且:
  • 为APEC成员国的公民;
  • 无犯罪记录;
  • 持有本国签发的有效护照
  • 为真实的商务人士,并因业务需要在 APEC 区域内频繁进行短期出行。
通常约1-2周

APEC旅行卡并非为旅游目的而设计,但部分成员国可视情况对持卡人提供便利入境。请查阅相关成员国对持卡人和旅游访问的具体安排。

此外,以下人员不能使用该旅行卡:

  • 学生;
  • 商务人士的配偶与子女;
  • 拟在境内从事有偿工作或打工度假者;
  • 职业运动员、行文从业者、演艺人员、音乐家、艺术家或类似职业者。